處室公告 107學年度「健康促進口腔保健宣導海報製作競賽」
一、題材:以口腔衛生保健為主題創意發揮。
二、作品類別:
口腔衛生保健海報製作(半開),每位學生限投稿一組一件。
三、組別:
(一)國小高年級組(小五、小六)
(二)國小中年級組(小三、小四)
四、作品規格:
1.紙本作品:(以半開繪圖紙約75公分*52公分)。
2.繪圖材料、畫具不拘,作品一律手繪於圖畫紙上,以平面設計形式表現,須著色,不得裱框、護貝及書寫姓名;作品以圖案、意象、為主要表達方式,非必要文字不得出現於作品上。
五、評選時程
(一)送件時間:即日起至108年3 月15日(週五)止(郵戳為慿)
(二)評選日期:108年4月12日(週五)前完成
(三)公告日期:評選結果於5月初前公告於本府教育處網與堵南國小網頁。
(四)作品展示:得獎作品將於基隆市107學年度推動健康促進學校成果發表會進行展示。
(五)頒獎方式:請得獎學校自行至堵南國小領取獎狀與圖書禮券。
六、評選標準
1.需具有「健康促進學校-口腔衛生議題」之正面宣導意義。作品中,國、臺語及
英文發音或相關詞彙,應避免有不雅之諧音或雙關語。
2.各評審委員評核每一位參賽作品成績以100分為計算,評分項目與比重如下:
(1)主題表現:35%
(2)圖文表現:35%
(3)創 意:30%
七、比賽方式:參賽者自備紙張,於畫紙背後右下角貼上報名表(如附件一)後,於徵件期限內連同親筆簽名之著作權讓與同意書紙本送(寄)至基隆市堵南國小(地址:基隆市七堵區大德路120號)教導處收,請於信封處註明「健康促進口腔保健宣導學藝競賽」字樣)。
八、獎勵規則:
(一)特優(各組2名,共計4名):獎狀及禮券肆百元,指導老師指導獎狀1幀及嘉獎2次。
(二)優等(各組4名,共計8名):獎狀及禮券貳百元,指導老師指導獎狀1幀及嘉獎1次。
(三)佳作(各組8名,共計16名):獎狀,指導老師獎狀1幀。
*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請詳填報名表,並將報名表黏貼於作品背後一併寄送,以利評選作業。
(二)報名表請用原子筆正楷書寫正確、清楚,字體不可潦草以致辨認不清。
(三)所有參賽作品不論入選與否均不退還,本校對於參選作品均有展覽、攝影、印刷、
出版、宣傳、重製等權利,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絕無異議。
(四)參賽作品應為學生之個人創作,如主辦單位、評審主動發現或是經人檢舉(檢舉
方式必須以真實姓名、檢附具體事證,並以書面向堵南國小提出申請)有臨摹、
抄襲或成人加筆情形均不予評選,如於決賽評選完成後經查屬實,該作品喪失獲
獎資格,並追回獲獎獎狀及獎金;他人若認有抄襲之嫌,應於公布名單後10日內
檢具相關事證,具名送至堵南國小提出檢舉(未具名者不予受理)。如有違反著作
權法應自負法律責任。
(五)評審得視各組別之實際參賽作品水準,以「從缺」、「刪除名額」或「增加名額」
方式彈性調整各組別之獎項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