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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室公告 修正本校校園場地開放使用管理辦法,並自即日起實施。
1.依本府113年9月26日基府教國參字第1130249908號函辦理。
2.本校校園場地開放使用管理辦法修訂「場館名稱、申請對象事由、提出申請時間、場地復原時間」,如附件 「修正對照表」,並業經市府同意備查。
3.修正後之基隆市七堵區七堵國民小學校園場地開放使用管理辦法,如附件
https://cdps.kl.edu.tw/law/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