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室公告 基隆市七堵區七堵國民小學校園門禁管理辦法
基隆市七堵區七堵國民小學校園門禁管理辦法
壹、依據:教育部頒布之國民中小學公共安全管理手冊。
貳、目的:維護校園安寧,確保師生安全。
叁、管制要點:校門之開關非警衛人員不得任意操控,除上放學時間外應予以關閉並嚴密監控有無外人及閒雜人員進出。上班時間如有訪客,應依以下規定辦理:
一、 入校人員,應繳交證件後並於訪客登記簿上登記,由警衛人員通知受訪單位確認後,始得著訪客背心進入。
二、 長官貴賓:由警衛確認後准予進入,並儘速通知校長及相關人員。
三、 洽公、廠商及其他人員:各處室應主動將每日至校內洽公或修繕之廠商名單主動通報警衛室,以方便作業。推銷人員一律謝絕進入校園(經向總務處報准者除外)。
四、 本校志工:換著志工背心出入校園。
五、 學生家長:
1. 家長於上課期間,由老師或各處室聯絡需入校者,應由老師或各處室主動電話聯絡告知警衛;如因緊急狀況或特殊事故,警衛可立即以電話聯絡導師或相關處室,確認後,於繳交證件登記並著訪客背心後方可進入校園。
2. 如非預約或緊急狀況,而家長需進入教室,為避免影響老師教學活動,警衛得請家長先在校門口等候,等下課時再電話通知老師取得同意後,繳交證件登記及著訪客背心進入教室。
3. 家長送交學生學用具、雨傘、衣物或餐盒等物品一律不進入,以免影響學生上課。請註明班級、姓名後交予警衛人員,下課時由警衛人員電話通知學生自行至警衛室拿取。
六、 上課期間在校園內發現未登記之家長及訪客,由警衛人員請出校園。
七、 禁止赤膊、衣衫不整、穿拖鞋或奇裝異服者進入校園。
八、 禁止嬉遊閒蕩、尋釁鬥毆等不法行為進入校園。
九、 訪客進入校園後,若有違害校園師生安全或破壞公物之情事應扣留其證件並通報相關單位處理。
十、 學校辦理運動會、親職講座、學校日、班親會、家長會議、研習等活動,則由學校通知警衛室另行辦理專案門禁管制措施。
十一、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