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函送「行天宮資 優學生長期培育辦法」及申請書,請鼓勵符合條件之學生 踴躍申請,如有問題請逕洽詢該基金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1年8月2日臺教體署學(一)字第 1110027709號函辦理。 二、本案詢問事宜請逕洽旨揭基金會聯繫窗口張先生,聯絡電 話02-2567-1688分機127或112。
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函送「行天宮資優學生長期培育辦法」及申請書-01.tif 57625 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函送「行天宮資優學生長期培育辦法」及申請書02.tif 343424 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函送「行天宮資優學生長期培育辦法」及申請書.pdf 155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