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室公告 108 年度 515 國際家庭日「愛在一起」相片徵文活動
108年度515國際家庭日--「愛在一起」相片徵文活動計畫「Being Together—Family for all age」
與你(妳)在一起的時光,就是最幸福的時光。全家一起共讀、共學、同樂,無論是琅琅笑語或是揮汗如雨,無論是閒話家常或是佳餚共賞,按下快門,紀錄這點點滴滴幸福的瞬間。
一、活動理念:
現今3C產品無所不在,以正向使用數位科技概念作為促進家人情感的媒介,串接本部家庭教育核心精神「善用3C 幸福3T」,鼓勵全家一起相聚、學習、閱讀,透過全家共聚或共學的創意相片徵件活動,牽起全家人情感,同時藉此活動增進國人對「家庭教育中心」的認識。該活動從515國際家庭日記者會宣示6月1日相片徵件起跑,至祖父母節當日(108年8月25日)展示代間教育之成果,並辦理徵件結果頒獎事宜。
二、辦理機關
(一) 主辦單位:教育部
(二) 承辦單位:各縣(市)政府、各縣(市)家庭教育中心
三、參加對象:設籍臺灣、金門、澎湖及馬祖地區者皆可參加
四、活動期間:
108年6月1日(星期六)12時起至108年7月15日(星期一)12時止。
五、參加方式:
步驟一、拍下全家人共學(Learning Together)、同樂(Playing together)、一起動一動(Walking Together)的幸福畫面。
步驟二、請至活動網頁(http://beingtogether.jfetek.com/),進入參賽活動頁面,選擇您所居住的縣市進行投稿,每人限投稿1次,作品送出後不得修改,並且不得重複投稿至其他縣市,重複投稿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
六、作品格式及規定:
(一) 本活動採網路報名方式,所有參賽作品一律上傳數位照片,作品檔案需為1-2MB之JPG檔。
(二) 除投稿照片外,另附上30字以內(含標點符號)之作品說明。
(三) 投稿作品不可加上任何商業Logo、貼圖,並且禁止經過格放、加框、加色、修圖、合成、彩繪、疊片等後製加工行為。
(四) 照片與文字不得複製、下載或抄襲使用他人作品等侵犯智慧財產權等行為,亦不得使用過去曾參加其他比賽之作品。
(五) 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一律不列入評選。
七、評選方式
(一) 縣(市)初賽
1. 由各縣(市)家庭教育中心依本活動辦法,邀請專業評審依據評選標準進行評選,並擇特優3名進入全國決賽。
2. 參與初賽之作品未達評選水準者,由評審決定該獎項得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二) 全國決賽
1. 由教育部委託之承辦機關單位邀請家庭教育專家學者、攝影專業人員等擔任評審委員。
2. 各縣市提交之參賽作品未達評選水準者,由評審委員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八、評選標準及規則
評核參賽作品以100分計算,評分項目與比重如下:
(一) 主題符合(50%)
文字與照片呈現家人共學、同樂或一起動一動等情境,可從相片感受到家人間自然的情感流露並湧現幸福感。
(二) 照片構圖(30%)
人物的比例、位置及互動呈現的編排方式。照片主題鮮明、畫面簡潔、視覺不雜亂。
(三) 整體創意(20%)
相片及其所附文字敘述呈現創意。
九、得獎公告
108年7月24日(星期三)公布縣市初賽結果
108年8月6日(星期二)公布全國決賽結果
108年8月25日(星期日)頒獎(特優獎1名,優等獎2名,地點:新北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