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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室公告 轉知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心臟兒童基金會「心臟病童獎勵學金」辦法及相關資料1份
主旨:轉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心臟兒童基金會「心臟病童獎勵學
金」辦法及相關資料1份(如附件),請學校依學生資格協
助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6月30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10082228號函辦理。
二、申請日期:111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
不受理)
三、申請對象:曾經於該基金會合約醫院接受心臟導管治療或
外科手術治療的心臟病童。
四、檢附中華民國心臟病兒童基金會心臟病童獎勵學金辦法及
相關申請資料各1份。
五、如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基金會聯絡電話:02-2331-
9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