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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願流星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1. 宗旨:微風慈善基金會秉持著「企業的價值在於利他,照顧及幫助需要的人」精神,提供家境困難品行、學業及才藝方面表現優秀學生之獎助學金,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2.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微風慈善基金會

  3. 申請資格:

    1. 組別:

      1. 一般才藝組:18歲以下,就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學校(小學、國中及高中職)之在學學生。

      2. 美學創意組:就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高中職、大專院校設計相關科系之在學學生(不含碩士班、博士班、在職專班、學分班等)

    2. 領有各縣市政府核發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身心障礙手冊。

    3. 學業成績(平均成績為等第者,應由校方出具換算表並換算為原始分數)

      1. 一般才藝組:

        1. 國中、小學生: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者。

        2. 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者。

        3. 身心障礙學生:學業成績平均60分以上者

      2. 美學創意組: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者(無一科不及格)

    4. 獎懲紀錄:無警告、小過、大過、曠課等懲罰紀錄。

    5. 申請人具有才藝競賽(體育、藝術、音樂等)、社團領導經驗、公共服務等證明者優先考慮。

  4. 本獎助學金每年辦理一次,發給金額如下:

    1.   一般才藝組:

      1. 高中職組(含五專前三年):每名新台幣一萬元,共計30名。

      2. 國中組:每名新台幣五仟元,共計25名。

      3. 國小組:每名新台幣三仟元,共計40名。

    2.   美學創意組:每名新台幣二萬元,共計5名。

  5. 繳交資料(*為必備項目,其餘資料視申請人狀況提供相關證明)

    1.   *財團法人微風慈善基金會「祈願流星獎助學金」申請表。

    2.   *財團法人微風慈善基金會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

    3.   *全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反影本。

    4.   *正式成績單(107學年度第一學期成績單,影本需加蓋學校章)

    5.   *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

    6.   *美學創意組:檢附獲獎作品或參賽作品複本

    7.   競賽證明文件(107年度參賽證明,107.1.1~108.4.30)

    8.   申請人本人之身心障礙手冊或重大疾病診斷證明。

    9.   家中突遭重大變故者,請附說明並經導師核章,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10.   有社團經驗、社會服務之相關證明或獎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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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名稱: 基隆市七堵國民小學 Keelung Municipal ChiDu Elementary School

地  址: 基隆市七堵區明德一路184號  No. 184, Mingde 1st Rd., Qidu Dist., Keelung City 206, Taiwan (R.O.C.)

電  話: 886-2-2456-7116  各單位分機號碼

傳  真: 886-2-2455-1726

網  址: www.cdps.kl.edu.tw

網站維護:Information Technology S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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