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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室公告 請踴躍推薦人員參加教育部108年第14屆教育奉獻獎選拔
一、有關教育部108年第14屆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事項一案,請踴躍推薦人員,並請於108年3月15日前將推薦表件送人事室彙辦。
二、依「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第3點規定,教育奉獻獎之推薦條件,應具有下列事蹟之一:
(一)投入教育之志願服務相關工作,著有具體績效,足為典範。
(二)投入學生輔導之志願服務相關工作,著有具體績效,足為典範。
三、相關規定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