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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室公告 請踴躍推薦人員參加教育部108年師鐸獎評選
一、有關教育部108年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一案,請踴躍推薦人員,並請於108年3月15日前將推薦表件送人事室彙辦。
二、表揚對象為各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現職編制內合格專任教學人員、教保員、助理教保員、運動教練、軍護人員、校長及園長參選,未曾獲頒本獎項且具中華民國國籍者,推薦基準請詳「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第3點第1項。
三、相關規定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