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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0年4月12日社家障字第1100700453號函辦理。

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14條修正條文業於110年1月20日公布施行,明定身心障礙情況符合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規定無法減輕或恢復之基準、免重新鑑定者,或是101年7月11日前原執舊制永久效期身心障礙手冊經換發新制證明者,直轄市、縣(市)政府可核(換)發無註記效期之身心障礙證明;本府業於110年2月24日基府社障參字第11002079988號函諒達各單位;併予敘明。

三、倘針對身心障礙資格辨識仍有疑義者,請洽其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進行資格確認,以資周延。

四、本市身心障礙換證諮詢窗口為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科,諮詢電話:(02)2420-1122分機2237~2239、(02)2426-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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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名稱: 基隆市七堵國民小學 Keelung Municipal ChiDu Elementary School

地  址: 基隆市七堵區明德一路184號  No. 184, Mingde 1st Rd., Qidu Dist., Keelung City 206, Taiwan (R.O.C.)

電  話: 886-2-2456-7116  各單位分機號碼

傳  真: 886-2-2455-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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