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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室公告 檢送「110年度中小學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講師)培訓課程」計畫一份,請各校踴躍推薦資格符合之教師參加,並惠予公假派代出席
主旨:檢送「110年度中小學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講師)培訓課程」計畫一份,請貴校踴躍推薦資格符合之教師參加,並惠予公假派代出席,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函辦理。
二、為協助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與教學之規劃與推動,提升中小學教師專業學習社群之運作與成效,教育部委請臺北市立大學辦理旨揭計畫,分為三階課程:
(一)初階:培養社群召集人領導力、對話模式及對話技巧,適合首次參加社群召集人培訓課程之學員。
(二)進階:培養社群召集人帶領社群轉型之素養與動能,適合已參加過社群召集人培訓初階課程之學員。
(三)高階:培養社群召集人帶領社群永續發展之素養與動能,適合已參加過社群召集人培訓進階課程之學員。
三、旨揭培訓計畫重點如下(詳如計畫):
(一)推薦培訓之教師須具備以下任一資格:
1、曾任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並具有初階以上專業回饋人才講師資格。
2、曾任國教輔導團員,地方輔導群教師或各縣市優秀教師(super教師、薪傳教師)。
3、曾獲師鐸獎、教學卓越獎、縣市政府或全國性教學獎項之教師。
4、曾任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或曾參與社群,並獲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薦派之教師或校長。
(二)培訓方式:採講解、實作、演練、教材設計、試講、分享、意見溝通與回饋。
(三)研習日期及地點(本市學員以參加北區研習為主):
1、北區:110年5月29日,台北市立大學
2、中區:110年7月16日,臺中市立惠文高中
3、南區:110年7月27日,高雄市楠梓區油廠國民小學
4、東區:110年7月5日,花蓮縣花蓮市明義國小
四、報名方式:
(一)即日起至109年4月12日(星期一)前受理報名,請至以下網址填寫表單(https://forms.gle/vDHqb8JWmMagpkLS8),俾憑彙整薦派名單。
(二)另請受薦派之教師於110年4月23日(星期五)前,至承辦單位設定之表單填寫個人相關資料(網址:https://sites.google.com/view/teso3)。
五、本研習交通費可由本市「109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項下經費支應。請於研習結束後,將領據及請撥單免備文逕送教育處承辦人詹助理處,俾憑辦理撥款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