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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室公告 「108學年度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活動─個人賽 如期辦理,團體賽暫停辦理」
一、因應2019新型冠狀病毒引起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評估目前疫情發展,及考量學生參賽權益,為避免人數過度密
集、互動密切,易於發生相互感染情形,「108學年度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活動─個人賽如期辦理,團體賽暫停
辦理」,並將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發布之疫情發展,審慎規劃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二、另依「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9點規定:「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
事由,致契約無法履行者,業者應即無息返還旅客已支付之全部定金及其他費用。」本案屬不可抗力及不可歸責於
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請協助轉知所屬參賽團體,並協助出具「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全
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及「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報名證明,以向旅宿業者或運輸業者辦理退費相關事宜。
三、若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音樂)02-7736-6223及(舞蹈)02-7736-6227,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音樂)02-2311-0574轉122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舞蹈)02-7734-3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