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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室公告 轉知「高雄市108學年度國民中學學區劃分一覽表」及108學年度外縣市入學高雄市國中新生調查事項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08年1月11日高市教中字第10830242900號函辦函辦理理及基府教學參字第1080102009號函辦理。
二、本校如有應屆畢業生設籍高雄市且欲返回高雄市就讀國中(不含私立國中)者,請於2月22日前將戶口名簿及將就讀的學校告知班導師或教務處,以利造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