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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七堵國民小學教育儲蓄戶管理暨執行辦法

中華民國1030903日校務會議初訂

 

壹、依據

  1. 各級學校扶助學生就學勸募條例。

  2. 各級學校扶助學生就學勸募許可申請辦法。

  3. 各級學校教育儲蓄戶管理小組組成及運作辦法。

    貳、勸募目的:

    一、為扶助本校經濟弱勢之在學學生(指家庭狀況屬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突遭變故、因其他特殊狀況造成家庭經濟困難,致無法順利接受學校教育之在學學生),本校特設置教育儲蓄戶(以下簡稱本專戶),專款補助,使學生順利就學。

    二、在嚴謹透明的動支程序下,善用社會各界捐款,確實幫助需要幫助的學生。

    參、勸募方式:

  1. 於教育部教育儲蓄戶網站辦理全國公開勸募。

  2. 捐款流程:捐款人填寫捐款意願書→匯款至本校教育儲蓄戶→3-5個工作天後於教育儲蓄戶網站查詢捐款是否成功→學校開立收據寄發捐款人。

    肆、經費存管:

    一、 本校勸募所得金錢應儲存於公庫金融機構開設之教育儲蓄專戶。

    二、 勸募所得金錢及其孳息得不斷滾存,專用於補助經濟弱勢學生之學費、雜費、代收代

         辦費、餐費、急難救助或教育相關之生活費用,並不得用於與經濟弱勢學生就學無關

         之支出。

    伍、組織與職掌:(共9人,由校長遴聘

 

職 稱

   

備 註

召集人

校長

督導管理小組運作及協調事宜

 

執行

秘書

輔導主任

協助召集人處理小組運作之各項事務

 

委員

社區公正人士

協助推展儲蓄戶存管與動支程序、個案審核

1

委員

教育、法律或財經專家學者

協助推展儲蓄戶存管與動支程序、個案審核

1

委員

學校家長代表

協助推展儲蓄戶存管與動支程序、個案審核

1

委員

學校教職員

協助推展儲蓄戶存管與動支程序、個案審核

4

 

 

陸、補助對象:

本專戶限補助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致無法順利接受學校教育的本校在學學生(以下簡稱個案學生)

  1. 家庭狀況屬低收入戶之學生。

  2. 家庭狀況屬中低收入戶之學生。

  3. 家庭突遭變故(如遭逢災害、主要生計依靠者收入不穩、失業或罹患重病、父母一

      方死亡、入獄、通緝、離異致家庭經濟來源拮据者)。

  4. 其他特殊狀況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由家長、教職員工提出為特殊情況,需要補助者)。

    柒、補助經費用途:

      一、本專戶補助經費用途限於本校在學個案學生之下列項目之一:

  1. 學費。

  2. 雜費。

  3. 代收代辦費。

  4. 學校午餐費。

  5. 非就學時間餐費。

  6. 與教育相關之生活費用。

  7. 其他。

      二、捐款人有指定對象或用途者,應依其指定對象或用途之需求項目支用。

  1. 前項指定對象於本校畢業後,原捐款仍有賸餘者,應報市政府核准後,依本條例所定扶助經濟弱勢學生之目的,補助其他學生。但捐款人指定由原指定對象繼續支用者,得將勸募所得移轉其他學校教育儲蓄戶繼續執行。

     

    捌、補助基準:

項次

可申請補助之內容

補 助 金 額

備 註

1

學費

實支實付

 

2

雜費

實支實付

 

3

各項代收代辦

實支實付

 

4

學校午餐費

實支實付

 

5

非就學時間餐費

上學期間每月2000元、寒暑假期間每月3000

如上學期間早晚餐、寒暑假三餐

6

與教育相關之生活費用

依實際需求實支實付,一學期上限5000

如校外教學、畢業紀念冊、學校服裝、配鏡、文具等其他生活上相關用品等

7

學生意外或疾病醫療救助

實支實付(單筆上限5000元,一學期至多申請4次)

全民健保及學童保險以外,經查仍無力繳交之醫療相關費用

8

家庭發生變故之教育生活費

5000~10000

經查特殊情況,需要補助者

 

 

玖、經費動支程序及方式:

學校校長及教職員工發現某個案學生需要協助,得提出補助之書面申請(如附件一),經學校教育儲蓄戶管理小組審核通過後撥款補助。家長發現某個案學生需要協助,亦得向校長及教師職員工反映,並依規定程序提出申請審查。

拾、捐款人之褒獎依本市規定,函報市府表揚或由本校開立感謝狀。

拾壹、公開徵信:

一、於教育部教育儲蓄戶網站公告下列資料,以為公開徵信:

  1. 定期將捐贈人之基本資料(捐贈者名稱或姓名、捐贈金額、捐贈年月及捐贈用途、收據編號)及辦理情形公開徵信。

  2. 學校每月應於教育部指定之網站,公告教育儲蓄戶之經費收支明細,以公開徵信。

  3. 學校應於每年一月三十一日前,將前一年度教育儲蓄戶收支報告及結餘留用情形,報學校主管機關備查,並公告於教育部指定之網站,以公開徵信。

    二、公告之內容應依資訊保護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拾貳、預期效益:

  1. 提供家庭經濟弱勢學童安心就學,努力上進。

  2. 照顧家庭經濟弱勢學童基本生活,感受社會溫馨。

  3. 協助家庭經濟弱勢學童教育生活補助費及急難救助費用,感受社會各界的溫暖。

    拾參、其他相關事項:當年度未執行之剩餘款,得於下一年度合併執行。

    拾肆、本執行規定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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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名稱: 基隆市七堵國民小學 Keelung Municipal ChiDu Elementary School

地  址: 基隆市七堵區明德一路184號  No. 184, Mingde 1st Rd., Qidu Dist., Keelung City 206, Taiwan (R.O.C.)

電  話: 886-2-2456-7116  各單位分機號碼

傳  真: 886-2-2455-1726

網  址: www.cdps.kl.edu.tw

網站維護:Information Technology S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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