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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轉知:新北市慈輝班學生復學輔導相關訊息。
點閱次數 217
公告內容

說明:

一、本次申請對象為本市及其他縣市「公立國小6年級學生」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家庭遭遇不幸之學生:
1、雙親身亡之依親學生。
2、家庭經濟困難之學生。
3、單親家庭之學生。
(二)家庭教育功能無法發揮之學生。

二、本次慈輝班辦理學校及招生對象學區如下:
(一)正德國中賢孝校區(以淡水區、三芝區、石門區、金山區及萬里區優先)。
(二)雙溪高中國中部(以雙溪區、瑞芳區及貢寮區優先)。

(三)明德高中國中部(以三峽區、鶯歌區及樹林區優先)。

(四)平溪國中(本市非屬上列學校之其他地區)。

三、本次申請應備文件:
(一)新北市慈輝班就讀申請應備文件檢核暨審查表。
(二)新北市慈輝班就讀申請表及個案轉介單:需經學生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之同意與簽名。
(三)新北市慈輝班學生復學輔導評估表(僅學校社工師訪視填列及社會局等相關機關或機構需檢附)。
(四)相關佐證文件:如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低收入戶證明等(家庭經濟困難之學生需檢附)。

四、本次申請及訪視相關辦理時程如下:
(一)申請期限:請於115年3月25日(星期三)前(以郵戳為憑)備妥上開文件,逕寄雙溪高中(227新北市雙溪區梅
竹蹊路3號)蕭心雯生活管理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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