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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本府將於114年11月19日(三)上午及下午辦理2梯次資通 安全通識教育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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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一、依「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規定之公務機關應辦事 項略以,公務機關一般使用者及主管每人每年需接受3小時 以上之資通安全通識教育訓練。

二、為協助同仁達到上開規定,已於「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 之「基隆e學堂」(https://klcg.elearn.hrd.gov.tw)基 隆市政府114年度【必修】數位組裝課程納入3小時資安相 關課程,已完成並列印學習認證佐證資料者,可免參加實 體課程。

相關附件
  • 基隆市政府函PDF
  • 課程表1141119_資通安全通識教育訓練課程表PDF